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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資訊專員 - 活動資訊 | 2017-09-07 | 人氣:1165

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北投分處106年9月稅務訊息

 

【9月22日前申請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省很大】

106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,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,請在9月22日以前檢附戶口名簿影本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親至本處或以傳真、網際網路等方式申請,逾期提出申請,將自申請之次年期才可開始適用。

符合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條件如下:

 (一)地上房屋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所有。

 (二)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。

 (三)地上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情形的住宅用地。

 (四)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,以1處為限。

 (五)都市土地面積以300平方公尺、非都市土地面積以700平方公尺為限。

本處為輔導新購及繼承取得房地的所有權人及時申請,已委託郵局寄發宣導通知單。特別對新購房地經初審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者,建置專屬網頁,並於輔導通知上加印QR-CODE,供民眾掃描後即可上傳提出申請,請收到通知的民眾多加利用。

符合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規定的土地所有權人,務必要把握節稅權益,在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,前已申請並經稽徵機關核准且用途未變更者,可繼續適用不必逐年申請,請民眾不要過節稅的機會喔!

 

【申請轉帳納稅電子證明響應節能減碳愛地球】

為推動無紙化節能減碳措施,鼓勵民眾申請「電子轉帳納稅證明書」,只要新辦或已辦以委託轉帳代繳本市使用牌照稅、房屋稅與地價稅的納稅人,皆可申請將轉帳繳納證明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電子郵件信箱,資料安全、便捷又環保。

新申辦委託轉帳代繳稅款者於委託轉帳代繳(領)各項稅款約定書同意以電子郵件寄送「轉帳繳納通知」與「轉帳繳納證明」。

已使用委託轉帳代繳稅款者,請先至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網站首頁/便民服務/下載「電子轉帳繳納通知(證明)申請書」並檢附本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,臨櫃辦理或郵寄/傳真申請。

 

【歡迎申請地方稅電子繳款書申請書】

地方稅電子繳款書僅限定期開徵之稅目,納稅義務人可利用郵寄、傳真或電子信箱於開徵前2個月提出申請,逾期申請者,自申請次年期開始適用。已設定轉帳納稅之稅目,為免重複繳納,請勿再申請電子繳款書。

 

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保障納稅者權益】

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將自106年12月28日施行,未來各稅捐機關將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,協助納稅者進行稅務案件溝通、協調,受理陳情及提供必要諮詢等服務。相關資訊可上下列網址瀏覽 http://www.tpctax.gov.taipei/ct.asp?x ... tNode=75917&mp=103011

 

使用載具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好處多多多

民眾持載具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,不僅環保又能拿大獎,已有電子發票載具的民眾除使用載具消費外,亦可將悠遊卡、icash卡、各式會員卡載具註冊歸戶至手機條碼,就可以看到其他載具消費的明細,不怕發票遺失,也不用再花時間整理發票,政府還會自動幫忙對獎,減少漏未兌獎風險,獎金自動匯入,一舉數得。若想進一步瞭解電子發票相關訊息,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(www.einvoice.nat.gov.tw)查詢。

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北投分處提醒您

服務電話289513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