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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MIS - 校務公告 | 2020-01-02 | 人氣:810

109-1 春季班 期間優惠報名

優惠辦法及優惠時間

 

  • 限時優惠:108年12月23日起至109年1月4日止。
  1. 秋季班9折優惠期間內,新、舊學員都享有學分費9折優惠。
  2. 舊生帶新生優惠(僅限本期限內)舊生帶新生同時註冊即享有舊生可免繳報名費200元,並可抵學分費100元(帶兩位可抵200元,依此累計)。
  3. 報名之後,如再帶新生報名則可獲得學分費抵用券乙張/位(學分費抵用券不得折換現金)。
  • 身分別優惠之對象:
  1. 免費:滿85歲以上學員學分費全免;本校現任講師及助教符合講師權利與義務,享有乙門課程免學分費;本校志工符合本校「志工獎勵辦法」,享有一至兩門課程免學分費。
  2. 五折優惠:滿70歲以上學員、身心障礙朋友、低收入生活輔導戶、原住民、新住民(尚未取得身分證之大陸及東南亞籍配偶)、非自願性失業者(學員應檢附離職日期半年內,由臺北市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之失業認定證明,或由原投保單位出具之非自願離職正本,其內容應載明申請人姓名、投保單位名稱及離職日期,包含離職年、月、日,並蓋有投保單位之公司大、小章。)、新民國中及石牌國小現任教職員工(教師檢附教師證或課表並蓋處室章、職員檢附單位處室證明)等選課時,得享學分費五折之優惠;本校志工符合本校「志工獎勵辦法」,享有乙門課程學分費五折。

 

  • 優惠辦法注意事項:
  1. 課程學分費之優惠分為限時優惠、優惠課程(課程名稱後標註優惠折數者)及身分別優惠。
  2. 身分別優惠僅能擇一使用。
  3. 如具優惠身分之學員所選課程為優惠課程時,僅能就其身分別或該課程之優惠條件擇一使用。
  4. 已獲得身分別優惠或選讀優惠課程時,不再適用限時優惠之條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