器材借用、歸還辦法
開放時間
借用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18:30至19:15、每週六08:30至09:15。
歸還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21:00至21:50、每週六 11:00至11:50。
器材洽借
器材借用/歸還時,請於開放時間至辦公室辦理。若於其他時間需借用/歸還器材,請洽社大辦公室工作人員,並填寫器材、教具洽借託管書。
借用者須持本人之本校學員證提出申請。
如未攜帶學員證,則改以本人之有照片證件洽借。
借用當天須詳細填寫器材借用登記表,並與值班人員確實清點相關配件。
器材歸還
器材歸還時,須有值班人員陪同清點並歸定位。
若無毀損,於歸還時發還證件。
如有毀損或遺失,借用者須在七日內修繕或補齊,再交還本校,否則,須依財產之登計價賠償。
簡易洽借流程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