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改/退選事宜
• 加選
秋季班第六週(10月9日)起不接受加選及報名,欲修課者,依照旁聽申請程序辦理。
• 改選
改選請由本人攜帶收據辦理,收據遺失者請向行政人員辦理。
【改選辦法】
A.秋季班開課第一、二週(9月4日~9月16日)第一次改選免收手續費,改選第二次以上者,每次收取100元手續費。
B.秋季班於第三週(106年9月18日)起,改選每次收取100元手續費。
C.秋季班第四週(9月26日)起,恕不再受理改選、退選。
• 退選辦法
A.於報名期限內(秋季班-106年6月26日~106年8月26日)辦理退費,將不收100元手續費。
此期限外、開學後,每次收取手續費100元,學員證製證費及報名費恕不退費。
B.秋季班開學前及開學後兩週,學分費將全額退費;第三週起退選者,可退所繳學分費七成,
秋季班第四週(9月25日)起,恕不再受理改選、退選。
C.未開班課程除學員證製證費外,餘額全數退費。
D.享免報名費之學員退費時,如未選其他課程,需補繳報名費200元。
秋季班第四週(106年9月25日)起若因個人不可抗力之因素而必須退選者(如懷孕、重傷…等),
請學員出具相關證明文件(如醫生證明),依參考出席比率,由本校酌辦理退費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