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年獎勵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實施計畫
一、依據原民會 112 年 8 月 23 日原民教字第 1120040075 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案獎勵獎項計 11 項,其中原住民族語言幼兒、原住民族 語言保母、原住民族語言教保員、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 及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等 5 項依所屬專案計畫辦理評選, 其餘以下獎項請於 112 年 10 月 2 日(星期一)前向原民會提 出申請:
(一)終身貢獻獎。
(二)原住民族語言推廣獎:
1、原住民族語老師。
2、推動族語公務人員。
3、推動族語機關。
4、推動族語團體。
三、推薦或自薦資料請以掛號寄送至 24220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北棟 16 樓,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收(封面請註明「獎勵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實施計畫」)。
詳細資料:https://www.ttps.cyc.edu.tw/modules/ta ... %BD%E8%A8%88%E7%95%AB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