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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區活動 資訊專員 - 活動資訊 | 2023-12-05 | 人氣:214

「公視PeoPo公民新聞報」節目引用公民記者影片之版權一事

一、鼓勵「公民近用」(Public Access)媒體,一直是公共電視的核心價值,2007年至今,公視將此理念落實於「PeoPo公民新聞平台」(www.peopo.org)。16年來,超過12,600位
公民記者累積製作超過18萬則公民新聞於本平台,這都是台灣公民力量的展現。為維護並有效管理本平台的運作,平台透過「PeoPo公民新聞平台使用規範」及「PeoPo公民新聞平台使用者自律公約」之規範進行管理,相關條文內容都公開於平台中,供各帳號使用者參閱。
二、一般公民在PeoPo公民新聞平台註冊開通帳號後,即可上傳其所創作之影音素材於PeoPo公民新聞平台。且帳號使用者所產製之影像版權乃屬創作者或帳號使用者所持有。
三、平台使用者上傳影片後,依據「PeoPo公民新聞平台使用規範」第二條第三項所述:「上傳內容至本平台時,即視同使用者同意授權給公視基金會複製、修改、改編、翻譯、與向大眾發表或創作衍生作品的權利」。
四、公視頻道為推廣公民新聞理念及擴大其影響力,製播「PeoPo公民新聞報」節目。該節目在取得影片所有者同意後,會將其影片重製並由主播進行播報介紹,並於公視頻道播出。本節目所挑選之影片,會給予每則1,000元之獎勵收入。公視僅有影片重製及推廣的權利,完整的影片版權仍屬原創作者所持有。
五、目前公視所提供簽收的勞報單收據,屬制式規格,其中著作權之歸屬,不包含公民新聞報使用。後續PeoPo公民新聞平台會針對勞報單提出修改,將會同公視財務和法務等行政單位討論並進行修改作業。
六、修改期間,為拭除大家對影片引用的版權疑慮,特發此文到各社區大學,盼請轉告有參與影片被引用的公民記者。若有任何疑問,也可以來信PeoPo客服信箱email:
support@mail.pts.org.tw,我們將詳細說明。
(一)公民新聞平台使用規範:https://www.peopo.org/events/about/P2-1.htm
(二)公民新聞平台使用者自律公約:https://www.peopo.org/events/about/P2-2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