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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區活動 資訊專員 - 活動資訊 | 2018-05-11 | 人氣:792

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北投分處107年5月稅務訊息

 

一、房屋稅於5月1日開徵請如期繳納

107年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,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,納稅義務人如未收到繳款書,可儘速向本分處申請補發。並請如期繳納房屋稅,以免受罰。民眾除可至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繳納外,可以自動櫃員機、信用卡、活期(儲蓄)存款帳戶、晶片金融卡;或透過電話語音、網際網路轉帳繳納稅款,稅額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者,亦可至統一、全家、萊爾富及來來(OK)等便利商店繳納,另外本處也提供以下更便捷的繳稅方式:

 

(一) 行動支付:可利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下載開辦行動支付繳稅業者App(「台灣Pay行動支付」、「t wallet」及「智付寶Pay2go」),完成註冊手續後,直接掃描繳款書上QR-Code行動條碼帶入繳

稅資料,再選擇以金融卡、信用卡或活期帳戶方式繳納房屋稅

(二) 至超商列印小白單繳稅:如單筆應納稅額在2萬元以下,可攜帶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,就近至統一、全家、萊爾富及來來(OK)等便利商店,於多媒體資訊機(Kiosk)插入憑證確認身分後,可當場列印單筆或多筆房屋稅繳稅的小白單,並直接到便利商店櫃檯繳納。

(三) 線上查繳稅:可利用自然人/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(網址:https://net.tax.nat.gov.tw),直接線上查繳稅款。

 

各項繳稅方式可參閱繳款書上的繳稅說明或至本處網站

(網址https://tpctax.gov.taipei)/納稅資訊/繳稅與退稅方式/繳稅方式項下查閱。

 

二、歡迎申請地方稅電子繳款書

電子繳款書僅限定期開徵之使用牌照稅、房屋稅及地價稅,納稅義務人應於各稅開徵前2個月以郵寄、傳真或電子信箱提出申請,逾期申請者,自申請次年期開始適用。為免重複繳納,已申請轉帳納稅之稅目,請勿再申請電子繳款書。

 

貼心提醒

※【別誤繳他人的稅單】收到繳款書時,務必注意繳款書上載明的納稅義務人姓名是否正確,如果不符,請將繳款書退回稅捐稽徵機關。

※使用動支付消費並索取雲端發票方便又環保。

※本處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協助稅捐爭議之溝通與協調、受理申訴或陳情及提出改善建議及協助行政救濟及提供諮詢。

※本處與任一縣市地方稅捐稽徵機關合作,辦理繼承不動產查欠房屋稅、地價稅服務。

※郵局及銀行存款帳戶皆可辦理轉帳繳稅及直撥退稅。

 

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北投分處 提醒您